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烏來區公所

:::目前位置 : 首頁 > 熱門連結 > Q&A

Q&A

  • FB
  • 張貼至「Plurk」【另開新視窗】Plurk
  • 友善列印
  • 字級設定:
  • 小字
  • 一般
  • 大字
第六類地區人口應如何辦理轉入、轉出及停保手續?
  • 發佈日期:2021-01-28
  • 發佈單位:烏來區公所
  • 類  別:社會人文課
  • 詳細內容:
  • 第六類地區人口加保,請檢附身分證、印章及相關證明文件親至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辦理,其他注意事項: 
    1. 日後找到工作或轉換投保身份,請儘快向原投保公所辦理轉出。 
    2. 如預計出國6個月以上,可以向原公所辦理停保,暫停繳費或持續加保繳費。
    3. 為保障您的權益,地址變更時,請即刻向原投保公所辦理更新,以利繳款單寄達。

相關附件
瀏覽人次:211 人 更新日期: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