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3年度本所補助轄內學校、原住民機構、法人、團體或宗教團體辦理歲時祭儀、民俗文化活動或推廣原住民族自治事宜。
- 發佈日期:2024-01-18
- 截止日期:2024-12-20
- 發佈單位:烏來區公所
- 類 別:最新公告
- 公告日期:2024-01-18
- 依 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原住民族地區基本設施維持費作業要點第五點暨新北市烏來區公所補助機關學校團體及個人作業要點。
- 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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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年度本所補助轄內學校、原住民機構、法人、團體及宗教團體辦理歲時祭儀、民俗文化活動或推廣原住民族自治,每一歲時祭儀或民俗文化活動之補助金額以三萬元為原則,必要時本所得視實際活動規模調整補助金額。
2.依113年度補助經費用罄為止。
3.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10日止。
4.申請補助機構需檢附原住民團體登記證明書及原住民團體立案證明。
5.檢附補助計畫申請表及實施計畫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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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