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來區甲、乙類大客車相關申請規定及申請方式
- 發佈日期:2026-02-05
- 發佈單位:烏來區公所
- 類 別:最新公告
- 公告日期:2026-02-05
- 主辦單位:烏來區公所
- 公告內容:
- (一)申請流程及標準如下:
1.申請期限:申請期限:所有申請須於申請日期工作日(不含假日)4日前日前提出申請,若有臨時情況請申請人使用符合限制以內車輛。(早上10點前)
(各路段禁行種類請參考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網站)
2.申請文件:申請書(須註明駕駛人年籍資料、大客車車號及行車執照有效期限)。
3.依甲、乙類大客車申請規範:僅本區區民通學、通勤、本區社區發展協會、區民(婚、喪)節慶祭儀活動接駁等。
4.申請方式:以傳真、親送或將申請資料掃瞄後以電子信箱郵寄至承辦人梁家維公務信箱(AP9932@ntpc.gov.tw;傳真電話:(02)26616977)。
(本區申請採單日不分時段總量管制:10輛,申請情形將於審核後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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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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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6-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