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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烏來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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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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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有關115年度本所補助轄內原住民機構、法人、團體或宗教團體辦理歲時祭儀、民俗文化活動或推廣原住民族自治事宜
  • 發佈日期:2026-01-14
  • 發佈單位:烏來區公所
  • 類  別:最新公告
  • 公告日期:2026-01-14
  • 公告內容:
  • 1.115年度本所補助轄內原住民機構、法人、團體及宗教團體辦理歲時祭儀、民俗文化活動或推廣原住民族自治,每一歲時祭儀或民俗文化活動之補助金額以2萬元為原則,必要時本所得視實際活動規模調整補助金額,至115年度補助經費用罄為止。
    2.申請期間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10日止。
    3.申請補助機構需檢附申請表、計畫書、補助款聲明書、理監事會議記錄或年度工作計畫及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等相關資料,或其他本所規定之資料或證明。
    4.申請補助的各單位應衡酌相關活動或課程內容,自行設置安全維護設施或投保(如第三人意外責任險、公共意外責任險等)。
    5.另查鑒於115年為地方公職人員九合一選舉年,依函示規定,請各單位若有區外觀摩相關活動,請於115年6月底以前辦理完成。
    6.另為配合本所年底年度結帳,請於115年12月20日前(含缺補件時間)完成本次活動核銷申請或補正。倘若未能依限送件完成相關核銷程序,導致未能於本所在115年會計年度關帳前完成相關程序,視為放棄補助,不得異議。
    7.本補助案說明如有未盡事宜,適用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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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6-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