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申請資格為何?
- 發佈日期:2021-01-28
- 發佈單位:烏來區公所
- 類 別:社會人文課
- 詳細內容:
- 服務說明:符合中低收入老人審核標準者
- 中低1.5倍每月補助7200元
- 中低2.5倍每月補助3600元
申請對象: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老人,得申請發給本津貼:- 年滿65歲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本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 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
- 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本府當年公佈最低生活費標準(100年度為新臺幣1萬792元)之二點五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一點五倍(新臺幣2萬6,483元)。
- 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未超過一定數額。(全家人口為1人時為新臺幣250萬元,每增加1人增加25萬元)
- 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不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 未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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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