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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烏來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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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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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正取:1人
  • 備取:1人
  • 發佈日期:2025-06-05
  • 截止日期:2025-06-11
  • 發佈單位:烏來區公所
  • 副標題:人事室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1.農業業務。
    2.畜牧產業務。
    3.香草園區管理維護。
    4.國土監測、水土保持查報及土石流 警戒區及相關業務。
    5.市場及攤販輔導管理、商品抽查。
    6.泰雅文化季活動專案(114年7月12日辦理)。
    7.水產業務、河川保育(含封溪護魚 業務)及水利局委辦業務-南勢溪巡查。
  • 工作地點:新北市烏來區公所(新北市烏來區忠治里新烏路五段111號)
  • 薪  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80薪點支付,月支報酬約為新臺幣42,036元,惟須扣繳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 學歷/檢定要求:
  • 1.具下列學經歷條件之一:(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驗者。(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2.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4.具原住民族身分者尤佳。
  • 報名手續:
  • 1.意者請於114年6月11日下午5點前將應徵資料掛號郵寄或親送:新北市烏來區忠治里新烏路五段111號新北市烏來區公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2-26616442轉118。2.檢附資料:除報名表外證件以A4格式影印後依下列順序裝訂:
    (1)本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頁訊息公布/徵才公告下載,需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應徵者不須上傳照片)。
    (2)最高學歷證件。
    (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或文件(無則免附)。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 甄  試:
  •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須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期間1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亦得予從缺。
  • 備  註:
  • 僱用期間:自簽約報到日起至請假人員復職前1日止(前揭人員預計114年12月下旬復職,如該員提前復職則僱用期間至復職前1日止),僱用期間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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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57 人 更新日期:2025-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