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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烏來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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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申請資格為何?
  • 發佈日期:2021-01-28
  • 發佈單位:烏來區公所
  • 類  別:社會人文課
  • 詳細內容:
  • 服務說明:符合中低收入老人審核標準者
    1. 中低1.5倍每月補助7200元
    2. 中低2.5倍每月補助3600元
    申請對象: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老人,得申請發給本津貼:
    1. 年滿65歲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本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2. 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
    3. 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本府當年公佈最低生活費標準(100年度為新臺幣1萬792元)之二點五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一點五倍(新臺幣2萬6,483元)。
    4. 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未超過一定數額。(全家人口為1人時為新臺幣250萬元,每增加1人增加25萬元)
    5. 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不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6. 未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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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240 人 更新日期:2021-01-28